按照高速公路每20公里、国省道每10公里接报的事故情况统计,2020年上半年事故多发10大路段共造成80人死亡,其中7处位于高速公路。这些路段具体包括:
1、山东省206国道枣庄市境内646公里至656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5起、死亡10人。
2、G5京昆高速陕西省西安市境内1130公里至1150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起、死亡10人。
3、G15沈海高速江苏省连云港市境内760公里至780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8人。
4、广东省347省道清远市境内93公里至103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8人。
5、G36宁洛高速安徽省滁州市境内124公里至144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8人。
6、G80广昆高速广东省肇庆市境内18公里至38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交通道路事故3起、死亡8人。
7、福建省208省道漳州市境内272公里至282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7人。
8、G22青兰高速甘肃省定西市、兰州市境内1798公里至1818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7人。
9、G45大广高速江西省吉安市内2884公里至2904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7人。
10、G76厦蓉高速贵州省贵阳市境内1481公里至1501公里路段,2020年上半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7人。
根据2020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肇事突出的10大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未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逆行、违反交通信号、酒后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犯罪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管好运输车辆和客货运驾驶人。